
近日,湖北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就保健食品经营合规有关事项对全市各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提出八项要求。请各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对照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近日,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山东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保健类食品经营者厂区内商业宣传行为规范》。《规范》要求,保健类食品经营者在厂区内开展商业宣传,应当遵循合法、真实、诚信、公平原则,保证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1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正式施行。值得行业关注的是,《办法》明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