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1-12 13:57:13点击:来源:武穴市场监管
传销是危害社会的恶性毒瘤,参与传销人员既是受骗受害的对象,也是推波助澜的加害者,极易让自身、亲人、朋友深陷泥潭,不仅给无数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更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经济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网络化发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已从传统“聚集式”,加速向网络化、金融化转型,具有隐蔽性强、蔓延速度快、作案种类多、社会危害广等特点,不少群众被虚假利益蒙蔽,铤而走险走上“拉人头”的传销道路,最终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一、传销核心基本特征
传销行为均围绕非法牟利展开,具备以下核心特征之一,即可认定为传销:
(一)“拉人头”牟利: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二)缴纳“入门费”准入: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者交纳费用,或通过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费,以此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三)“团队计酬”返利: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者发展他人加入,形成明确上下线层级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二、传销行为法律责任
传销系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行政、治安乃至刑事责任,参与传销的所有投入及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
(一)行政处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没收非法财物及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没收非法财物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参加传销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传销精准防范核心要点
(一)筑牢思想防线,精准识别传销圈套
传销组织常假借“国家项目”“乡村振兴”“产品直销”等名义作噱头,以“道具产品”为诱饵,伪造“领导站台、合影”“官方认证”“直销许可”等材料为幌子,大肆宣扬“高额返利”“消费返利”“轻松暴富”等虚假承诺,引诱群众入局。其核心套路为:要求参与者必须缴纳会费、代理费,或假借购买商品变相交费,方可获得加入及发展他人的资格,实质是以“后来者”的资金支付“先来者”的返利,随着层级不断增加,需海量新人员、新资金支撑,最终必然崩盘,所有参与者终将蒙受损失。
(二)保持理性认知,彻底拆穿传销发财骗局
传销的“金字塔”模式注定无法持续,以典型案例直观分析:若传销顶端人员A发展5名下线,每名下线再发展5名下线,以此类推,第一层1人、第二层5人、第三层25人、第四层125人…… 至第十层时,需195万余人参与!传销层级每增加一级,所需人员、资金呈指数级暴增,市场根本无法支撑,当传销活动蔓延至偏远县乡时,已濒临崩盘,前期参与者深陷陷阱被迫害人害己,后期入局者则沦为最终接盘者,血本无归。
(三)依法举报维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如不慎被骗参与传销,务必第一时间止损,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包括汇款账号、转账凭证、交费收据、传销活动具体地点,以及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传销运作方式、宣传材料等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110 报警电话)或市场监管部门(12315 投诉举报电话) 举报,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助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守护社会和谐与市场安宁。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