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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更新时间:2026-10-09 14:13:29点击:来源: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大市民朋友:

传销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破坏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为持续深入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按照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部署,贵州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行动将持续至2027年7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认清传销本质,远离传销陷阱,共同守护平安清镇、幸福清镇。

一、认清传销真面目

传销不是“发财捷径”,而是害人害己的违法活动。无论传销如何变换“马甲”,只要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就要高度警惕:

要求缴纳“入门费”“会员费”“代理费”“培训费”,或要求购买一定金额商品、服务才能获得加入资格;

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

要求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

鼓吹“快速致富”“稳赚不赔”“躺着赚钱”,却回避真实经营和风险。

二、警惕这些传销“新马甲”

当前,传销活动从线下向线上蔓延,套路不断翻新。请重点警惕:

聚集式传销: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投资理财”等为幌子,假借“慈善”“养老”“均富”等名义,歪曲国家政策,诱骗群众参与。特别是打着养老、健康养生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旗号诱骗学生和求职青年。

“科技概念”传销:编造“生命科学”等伪科学概念,以培训、课程、“大健康保健品”等名义诱骗人员参加。

“健康主播”传销:以“健康主播”“技能培训”为幌子,在社交平台、招聘平台宣传推广,虚构高薪神话,诱导参加者“拉人建团队”。

“国家政策”传销:假借“志愿服务”“慈善爱心”“支农助农”“招聘就业”等名义,编造“快速致富”谎言,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活动。

“消费返利”传销:打着“电子商务”“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旗号,以“消费返利”“分享赚钱”为名,借助人际网络进行宣传推广。

三、牢记防范“三不”原则

不轻信:对“高额返利”“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等宣传保持警惕,不轻信熟人、网友、所谓“导师”的推荐。

不交钱:不缴纳来历不明的入门费、会员费、代理费、培训费,不向陌生账户转账。

不拉人:不参与“拉人头”“建团队”,不发展亲友、同学、同事加入。

如发现疑似传销活动,请尽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资料、网址链接、群聊截图等证据,及时拨打 12315 热线举报,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参与、不传播、不庇护传销活动,不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共同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