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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阳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防范传销风险的温馨提示

更新时间:2026-02-06 14:27:45点击:来源:郧阳市场监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春节将至,群众消费活跃,警惕性较低,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间节点进行传销等违法活动。为守牢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传销分子乘虚而入,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湖北郧阳区市场监管局提示大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清传销的危害、珍爱家庭、远离传销、抵制传销。

一、时刻牢记“三不碰”

凡是交加盟费、入门费的不碰

凡是“拉人头”的不碰

凡是按人头抽成的不碰

二、认清传销的特征和套路

拉人头返利: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核心依据,不断诱导参与人员“拉人头”扩充团伙。

入门费门槛:要求缴纳费用,或以购买指定商品、服务的方式,换取参与资格。

虚假话术诱骗:常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消费即增值”等极具诱惑力的表述,骗取群众信任。

网络化隐蔽运作:依托微信群、社交平台、网络课程等线上渠道开展活动,虚拟性强、传播速度快,隐蔽性极高。

三、重点防范传销高发领域

“创新业态”类:以“新业态”“新事物”“未来科技”“朝阳行业”“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为噱头,拉人头、骗取资金。

保健品消费类:以“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亲情关怀”为幌子,实则是推销高价保健品、发展下线的传销骗局。

投资理财类: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为诱饵,以“拉人头返现”“入门会员费”“地区代理”“分级提成”等模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

消费返利平台类:以“电子商务”“消费全返”“共享经济”为幌子,利用网络平台依靠后续参与者的资金支付前期收益,实则为“庞氏骗局”,资金链一旦断裂,血本无归。

“直销”名义伪装类:打着直销企业旗号、借助直销产品,却实施“拉人头”、“缴入门费”等欺诈性传销的行为。

四、远离传销陷阱,守护财产安全

无论何种形式的传销,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参与传销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受法律保护,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身份、银行账户及家庭成员信息;树立“勤劳致富、理性投资”的正确观念,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噱头保持清醒;面对各类邀约,务必仔细甄别、提高警惕、理性判断,避免落入传销陷阱。

打击非法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支持。如您发现涉嫌传销的行为、活动或场所,请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让我们携手筑牢防范防线,共同守护好自身及家人的财产安全!

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