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10-23 15:15:43点击:来源:信然宜诚结合国家药监局发布整理
2026年10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CMDE)挂网发布整形美容用重组胶原蛋白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该《指导原则》对整形美容用重组胶原蛋白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准备及技术审评要求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本文重点解读适用范围、注册单元划分、非临床研究、临床评价及说明书合规等核心模块;关于风险管理、产品技术要求、生物学特性研究、灭菌工艺、动物试验、稳定性研究等其他审查要点,请参照原文件及现行法规标准执行。现就核心审查要点梳理如下,供企业在产品研发与注册规划中参考。

一
适用范围与产品管理属性界定
1.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整形美容用重组胶原蛋白产品,以重组胶原蛋白或交联重组胶原蛋白作为单一有效成分。目前批准的适用范围包括面部真皮组织填充以纠正额部动力性皱纹(包括眉间纹、额头纹和鱼尾纹)、矫正中面部容量缺失和/或中面部轮廓缺陷、颈部皮内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等。具体产品的适用范围根据产品设计、性能特点、临床证据等进行确定。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产品配方中除重组胶原蛋白材料外还含有其他有效成分(如透明质酸钠)的产品。含多种有效成分的产品,以及其他采用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的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可以根据产品特性参考本指导原则适用部分。
2. 管理类别
申请人应依据《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等文件判定产品管理属性和类别,必要时按照程序进行界定。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此类产品若用于注射到真皮层和/或皮下组织,以填充增加组织容积。产品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分类编码为13-09-02。
二
注册单元划分原则
申报产品注册单元划分原则上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着重考虑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及适用范围等因素。可考虑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的情况举例:
❖不同的化学成分;
❖不同的重组胶原蛋白型别;
❖不同的重组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
❖不同的注射材料剂型,如溶液、冻干粉、凝胶等;
❖不同的浓度;
❖不同的交联方式、交联程度;
❖不同的适用范围。
可考虑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的情况举例:(1)不同装量;(2)搭配不同的注射针类型及数量。
三
非临床研究关键审查要求
非临床资料是此类产品注册申报的核心审查环节,《指导原则》对材料表征、作用机理及安全性评价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
1. 材料质量控制与异质性分析
材料质量控制: 重组胶原蛋白材料参考 YY/T 1849-2022《重组胶原蛋白》、YY/T 1888-2023《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 等标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材料评价指导原则》等文件开展相关研究,提供材料理化性能、鉴别、杂质污染物和添加剂、结构表征、稳定性等研究资料。
异质性分析: 鉴于各厂家表达体系、重组工艺、所选核酸序列的长度、重复片段的组合与拼接方式不尽相同,重组胶原蛋白的异质性是该类产品性能评价重要项目。可参照 YY/T 1954-2025《重组胶原蛋白肽图指纹图谱分析》,利用肽图指纹图谱进行异质性分析。
序列对比: 提供申报产品整个氨基酸序列与人胶原蛋白数据库进行对比确定的过程及结果。对于包含非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的材料(如连接氨基酸、标签氨基酸、替换氨基酸等),应提供设计依据及相关验证资料,明确添加原因及目的,分析验证去除的可行性,提交在同类材料中的使用情况等,分析相关风险的可接受性。 对引入的标签氨基酸等非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应根据产品用途和风险评价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在最终产品中去除,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
2. 交联与高级结构研究
交联工艺(如适用): 对于经过交联工艺处理的产品,应详述交联原理并提供化学反应方程式,阐明反应机理、条件影响及副反应控制要求。提供交联剂及其添加量的选择依据,定量描述产品的交联程度,明确交联后产品的特征。提供交联剂的去除、残留量控制等研究资料。交联程度应采用适宜的检测方法进行量化评价,提供产品溶胀度、游离氨基含量等指标。
高级结构: 提供产品的高级结构,如三螺旋结构相关研究资料。对于交联的产品,提供交联前重组胶原蛋白高级结构的研究资料。
3. 体外细胞相互作用与降解代谢
细胞相互作用: 详述重组胶原蛋白与细胞的作用机理,并提供支持性研究资料。对于声称具有胶原再生功效的产品,应提供重组胶原蛋白促进细胞外基质合成、细胞增殖与迁移等相关研究资料。
降解代谢: 体内降解及代谢研究的观察时间至少应覆盖产品植入后性能或功能维持的时间,以及产品及其各级降解产物完全降解代谢的时间。产品及其各级降解产物在体内的降解代谢研究对于支持产品申报用于多个疗程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验证两个疗程之间的间隔时间内产品各组成成分、各级降解产物在体内完全吸收代谢周期等。
4. 免疫毒理学与生物学评价
对包含非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的材料,需分析免疫毒性风险。
涉及的各项生物学试验宜采用未稀释的临床应用状态的原液进行。对于申报多次注射的产品,开展亚慢性全身毒性及慢性全身毒性等试验时,应提供评价周期的起始时间确认依据。
四
临床评价与说明书合规要求
1. 临床评价路径
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及相关的文件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该类产品推荐的临床评价路径为临床试验,对于通过临床试验进行临床评价的,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提交完整的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的设计可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申请人如提供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临床评价资料,需符合《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2. 说明书警示内容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相关规章文件的要求,还应符合 YY/T 0640《无源外科植入物 通用要求》中的相关要求。说明书内容应与注册申报资料内容一致。说明书提示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其中对产品风险的警示程度不得低于本指导原则所列内容:
严禁超范围: 禁忌证中必须明确“本产品不得超适用范围使用”。若产品适用部位不包含乳房等部位,增加警示性文字“本产品不得用于乳房部位注射”。
多疗程限制: 若产品仅申报或资料仅支持单个疗程使用,在说明书使用方式中描述:“本产品多疗程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未经验证,仅限单疗程使用,最多注射*次,不得进行多疗程使用。”在说明书警示部分明确:“本产品仅批准用于单个疗程。多个疗程、远期使用、与其他注射填充剂等产品联合应用的安全有效性未经验证,相关风险未知”。
并发症与急救: 提供临床所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及副作用信息,宜包括但不限于:硬结、瘙痒、疼痛、红肿、瘀青、淤血、瘀斑、感染、局部炎症反应、形成瘢痕、皮肤侵蚀、坏死、皮肤色素沉着、植入物移位或膨出、结节、肉芽肿、形成针眼、不对称、未达到预期纠正效果、过敏等,包括因注射不当而可能发生的面部神经损伤、晕厥、致盲等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说明书中需明确发生栓塞时的识别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患者知情: 申请人应确保医疗机构在该产品使用前向患者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书,并给患者足够的时间阅读以完全理解产品相关风险、受益、注射剂量及频率等具体使用方法、其他建议等。之后建议与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本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整形美容用重组胶原蛋白产品的材料表征深度、降解代谢机制、免疫毒理学评价以及临床使用的规范性提出了更为细化和明确的审评尺度。企业在产品立项与研发初期,应充分评估材料异质性、交联工艺及多疗程使用的安全性数据要求,提前布局非临床与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