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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充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 投诉举报渠道已公开

更新时间:2026-08-27 14:28:05点击:来源: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整治涉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营销、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我县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全力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四川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虚假宣称可治疗高血压、骨关节病等老年慢性病;虚构产品功效、产地、检测报告、权威认证,误导老年消费者。

(二)套路化涉老营销行为。以免费体检、专家义诊、健康讲座、赠送礼品、康养旅游等形式引流,通过会议营销、私域社群、上门宣讲、旅游购物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

(三)无证无照及非法经营行为。无合法资质销售、分装保健食品;销售过期、标签虚假、来源不明问题保健食品;乡镇流动摊贩、上门推销违规售卖保健食品。

(四) 违法广告营销行为。通过短视频、网络直播、微信群、社区广播、线下展板等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定向向老年群体推送违规营销信息。

二、投诉举报渠道

1. 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工作日(8:30—12:00、15:00—18:30)拨打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17-4225315。

2. 来信来访: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安汉大道三段64号,邮编:637200。

三、经营主体自律要求

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自查整改制度;规范专区专柜摆放,严禁虚假宣传、套路营销、诱导消费;坚决守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底线,诚信合规经营。

四、消费提示

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请认准“蓝帽子”标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保留购物凭证;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切勿轻信虚假夸大宣传,不参加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等名义开展的虚假推销活动。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通过上述渠道举报。

特此公告。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